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14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2025 年度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姓名 职务 2025 年税前薪酬(万元)
李百春 董事长、总经理 121.04
李春卫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96.04
任鹏飞 职工董事 59.33
高晓丽 董事 59.34
陈望全 董事 59.88
王振炎 董事、董事会秘书 58.35
陈卫东 独立董事 0.50
余高明 独立董事 0.50
麦勇 独立董事 0.50
沈蔚 财务总监 42.57
笪良宽(离任) 董事 61.65
朱炜(离任) 独立董事 5.70
李勇坚(离任) 独立董事 5.70
钱美芬(离任) 独立董事 5.70
二、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为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为 8 万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非独立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最终以总经理办公会拟订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确定的绩效方案为准。公司确定非独立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且绩效评价完成后予以支付。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最终以总经理办公会拟订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确定的绩效方案为准。公司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且绩效评价完成后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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