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雪食品”、“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春雪食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春雪食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888,679.2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1,111,320.7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09 月 30 日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68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万元) 金额(万元)
1 年宰杀 5,000 万只肉鸡智慧工厂建设项目 31,990.16 16,000.000000
2 年产 4 万吨鸡肉调理品智慧工厂建设项目 24,630.00 20,000.000000
3 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 6,180.00 4,000.000000
4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推广项目 7,534.59 2,111.132075
5 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 4,727.00 2,000.000000
6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0000
合计 85,061.75 54,111.132075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对募投项目“年宰杀 5,000 万只肉鸡智慧工厂建设项目”、“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进行了延期。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对募投项目“年产 4 万吨鸡肉调理品智慧工厂建设项目”、“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推广项目”进行了延期。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2023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4,000.00 万元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资至“肉鸡加工冷链物流数智化改造项目”。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对募投项目“年产 4 万吨鸡肉调理品智慧工厂建设项目”进行了延期。
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对募投项目“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进行了延期。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对募投项目“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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