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9:02:24 股吧网页版
春雪食品: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根据协议约定对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保持与会计师的高效沟通,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6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
18 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执业资质: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7 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0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 人。

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齐:于 2014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5
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美: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2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马兆沛:于 2016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9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2 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孙晓娜:于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周齐、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美和马兆沛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孙晓娜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程序

审计委员会审慎审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材料,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要求。2025 年 4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同意续聘中审众
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
开董事会、股东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情况

2025 年 12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同公司董事长、董秘、财务总监等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现场沟通了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独立性准则变更相关事项。

2026 年 1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同公司董秘、财务总监、审计负责人
等以审委会会议形式审议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内外部审计工作事项,并现场与年审会计师再次沟通了年审时间安排、关键及其他重要审计事项。

2026 年 3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会议形式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及年审
机构的审计初稿。年审会计师通过视频与委员沟通了审计过程及结果,表示公司
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也无重大异常及风险事项,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没有问题,同时针对公司毛利、净利润指标进行了分析。

2026 年 4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度报告、审计
报告、年审机构履职评估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及公司相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资质与执业能力进行审核。年度审计期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