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7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盛能源”)拟以现金3,311.00 万元收购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华大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河华大”)70%股权,其中以 2,488.45 万元的价格受让辽河华大现有股东张清海先生持有的 52.6087%股权,以 822.55 万元的价格受让辽河华大现有股东李惠颖持有的 17.3913%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辽河华大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辽河华大最近一年一期均出现亏损,在实际的运营中面临着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未来的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收购事项尚未完成,相关股权的交割、过户、工商变更等事项能否最终顺利完成,也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2026 年 5 月 14 日,公司与张清海先生、李惠颖女士签订《四平辽河农垦管
理区华大发电有限公司、张清海、李惠颖和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平辽河
农垦管理区华大发电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公司拟以现金 3,311.00 万元收购张清海先生及李惠颖女士分别所持有辽河华大的 52.6087%、17.3913%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辽河华大70%的股权,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购买 □置换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华大发电有限公司 70%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 √是 □否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3,311.00
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
□其他:____________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收购协议生效后,5
支付安排 日内支付完毕。
□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是 √否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3,311.00 万元收购辽河华大 70%股权,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本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对应交易金额
序号 交易卖方名称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
(万元)
1 张清海 辽河华大 52.6087%股权 2,488.45
2 李惠颖 辽河华大 17.391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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