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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3 16:48:03 股吧网页版
恒盛能源: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4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3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金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长余国旭先生将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金海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金海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0-7258066

传真:0570-7258680

电子邮箱:hsny@hs-energy.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永泰路 6 号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三楼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4 日
附件:

金海先生个人简历

金海先生,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经理、天舜(杭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现任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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