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6 18:03:22 股吧网页版
冠石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在公司 3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和会议文件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
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张建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现选举张建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现聘任张建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顺利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杜宏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潘心月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杜宏胜先生、潘心月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总经理、副总经理聘任事宜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财务总
监聘任事宜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现聘任王顺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现聘任李蕾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李蕾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五、关于成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 审计委员会:江小三(主任委员)、李霁、胡江

2. 战略委员会:张建巍(主任委员)、王顺利、胡江

3. 提名委员会:江小三(主任委员)、李霁、张建巍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霁(主任委员)、江小三、张建巍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7 日

附件 简历

杜宏胜,男,出生于 1981 年 11 月,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职于南京同盟汽车材料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门;2007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公司销售总监;2019 年 9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会主席、销售总监;2025 年 12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宏胜先生通过镇江冠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0.27%的股份。杜宏胜先生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杜宏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潘心月,女,出生于 1976 年 4 月,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5 年 3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南京埃斯顿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南京汇创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高级财务咨询师;2019 年11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心月女士持有本公司 0.03%的股份。潘心月女士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潘心月女士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