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49 号)的回复
索引 页码
问询函的回复 1-93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XYZH/2026QDAA3F0032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公司”、“发行人”)申请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 2025 年 11 月 05 日收悉贵所下发的《关于济南圣
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4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项目 字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修改及对募集 楷体(加粗)
说明书的修改、补充披露
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拟用于“绿色新能源电池
材料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包括硅碳负极材料、多孔碳。2)“绿色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建成且达产后预计内部收益率为 24.52%。
请发行人说明:(1)“绿色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环评批复文件的最新办理进展以及预计取得时间,是否存在障碍或重大不确定性;(2)结合本次募投产品产销情况、相关产业政策、应用领域、市场格局及供需情况、现有或在建产能、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协议、技术先进性等,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符合投向主业要求,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和主要考虑,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3)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及过程,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效益预测中产品价格、成本费用等关键指标的具体预测过程及依据,相关预测是否审慎、合理。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第 5 条、《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5 条对问题(3)
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问题(3)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及过程,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效益预测中产品价格、成本费用等关键指标的具体预测过程及依据,相关预测是否审慎、合理。
回复:
(一)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及过程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具体细分项目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为“绿色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总投资 250,026.04 万元,
包括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土建工程费和其他工程费等,具体细分项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具体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 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建设性投资 218,258.24 87.29% 200,000.00
1.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