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证监
许可[2021]2349 号”文《关于核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8,10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46,250,6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6,417,454.4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9,833,145.5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出具了 XYZH/2021JNAA60588 号《验
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金额为
1,650,574,999.10 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65,000,000.00 元,收到的现金管理累计收益和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 8,586,938.97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2,845,085.46 元。
2025 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3,369,897.89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金额为 1,693,944,896.99 元,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0.00 元,收到的现金管理累计收益和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 9,210,101.73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55,098,350.33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 年 8 月 12 日,本公司同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602004129200271961)。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 年 8 月 12 日,本公司同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6611746101421007005)。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 年 8 月 12 日,本公司同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940188000081324)。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 年 8 月 12 日,本公司同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2544639088)。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酚醛高端复合材料及树脂配套扩产项目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