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葛锐
本人作为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客观、独立和公正地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2025 年度
本人任职期间为 2025 年 3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将履行
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葛锐,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博士研
究生学历,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05 年 7 月至 2012 年 1 月,
就职于山东经济学院,历任会计学院讲师、研究生部培养管理科副科长、资产评估系主任。2012 年 1 月至今,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教授。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本
人均出席全部会议。任期内,本人均提前详细阅读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各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委员会工作,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深入了解议案相关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在表决过程中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并从独立性的角度发表意见。
(三)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依据《独立董事制度》开展工作。202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就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进行审议,本人认为,相关的会议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议案未提出异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审计前沟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等,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实地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情况进行现场了解,并与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保持联系。同时,本人通过现场参加公司经营会议,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了解管理层对行业发展、市场经济环境、公司战略等方面的汇报。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传递会议材料,并在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条件。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