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16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25.22 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 14.0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7,526.59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6,978.99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 XYZH/2024QDAA3B0010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的股票已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同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圣泉集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
协议之日起,承接原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尚
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法
定督导期已经结束,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继续就相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金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自承接持续督导工作以来,至本持续督导报告书出具日,国金证券对圣泉集团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保荐工作概述
序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号
国金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持续督导
2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
备案。 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人与公司保持密切日常沟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通和定期回访,并于 2026 年 4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月 19 日至 4 月 24 日对公司进
行了现场检查。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
4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相关情况。
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
5 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 相关情况。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经核查,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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