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
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承接原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于 2026 年 4 月 19 日至 4 月 24 日对圣泉集
团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
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国金证券针对圣泉集团实际情况制订了现场检查工作计划。为顺利实施本次现场工作,提高现场工作效率,切实履行持续督导工作,国金证券将现场检查事项提前告知了圣泉集团,圣泉集团按照通知的内容提前准备了现场检查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2026 年 4 月 19 日至 4 月 24 日,国金证券保荐代表人唐翔、牛建军及持续督
导人员邵安根据事先制订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采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和询问、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查阅公司账簿、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等沟通交流形式,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在内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圣泉集团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主要制度、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全套会议资料、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审部门的文件资料及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等。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圣泉集团的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且得到
有效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5 年 9 月 4 日,
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圣泉集团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情况良好。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披露文件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资料,并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文件及信息披露相关的支持性文件等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对披露文件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进行核查。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圣泉集团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符,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者与披露事实不符的情形。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以及公司与关联方往来的账务情况,与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圣泉集团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其他资源的情况,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
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除“先进材料创新基地”项目建设较慢外,募集资金进度与原计划基本一致。公司于 2025 年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和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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