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恪守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始终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履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科学决策机制,不断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与前瞻性,统筹推动核心业务稳健经营与创新发展,保障重点项目有序实施、各项业务高质量推进,切实维护了公司经营稳定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2025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与行业下行压力,公司坚守基建主业,坚持稳中求进、以进提质,稳步推进全球化布局与多元化发展战略。公司聚焦岩土工程核心主业,持续强化技术实力、工程品质与全周期项目履约能力,推动重点项目高效落地、按期交付,海外业务实现多点突破与结构优化,其中中东市场实现突破性增长,区域竞争力显著提升,东南亚传统优势市场积极抢抓新能源行业发展机遇,整体运营保持稳健,有效对冲了国内市场波动风险。同时,公司持续优化内部管理体系与人才梯队建设,深化数字化转型与全流程精细化管控,全面提升运营效率、成本管控与风险防控水平,并围绕新兴领域积极布局新业务、培育新增长动能,全年经营整体稳健有序,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发展韧性不断增强,在行业深度调整中实现了提质增效与稳健升级。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质量与专业效能,公司对董事会构成进行了优化升级。经调整,董事会席位由 5 名增至 8 名,其中独立董事由 2 名增补至 3 名,以进一步增强董事会监督的独立性与专业性;非独立董事由 3 名调整至 5 名,有效引入一线市场经营负责人,强化了战略决策与经营执行
的衔接。鉴于独立董事陈振楼先生连续任职期限届满离任,公司依规完成了独立董事补选,确保了治理架构的平稳衔接与规范运行。
期间,董事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职尽责,始终坚持规范运作理念,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核心引领作用。结合新《公司法》实施要求,公司全面修订完善各项治理制度,同步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应监督职能,进一步提升治理运行效率。全年高质量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围绕公司战略规划、重大投资等核心事项深入研讨、审慎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治理保障与决策支撑。
(一)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股东大会 2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的议案》等 26 个议案(含子议案)。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与授权,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及执行情况
2025 年度,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 2024 年度担保
预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拟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等 41 个议案。其中董事薪酬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关联事项,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及决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效保障了董事会科学、规范、高效决策。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细则规范履职,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勤勉尽责地对分管领域专业事项进行审慎研究与论证,提出多项专业、可行的意见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有效提升了公司治理与
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重点审议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等相关议案;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相关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股权激励、薪酬考核相关议案;战略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审议对子公司增资等重大事项。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作规范有序。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