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开展资
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分、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分、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与国内资信状况良好的商业银行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 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 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依托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的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质押融资及资产管理、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流动性金融服务业务。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法持有且经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二) 合作银行
公司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资产池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
(三) 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四) 实施额度
公司及分、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分、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 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公司及分、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分、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担保总额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二、 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发展,公司及分、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使用票据结算承兑金额不匹配、持有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情形。同时,公司及分、子公司持有的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资产,除获取固定收益外,未能进一步盘活使用。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开展资产池,具体目的如下:
1. 通过存单、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入池,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及比例不变的前提下,有效盘活存量金融资产,实现收益、风险与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 通过票据、信用证等资产入池,公司可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降低公司对各类票据的管理成本。
3. 经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并质押融资,可将部分应收账款转化为流动资金,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与偿债能力,质押融资资金可用于业务拓展,有利于降低机会成本与综合融资成本。
4. 公司可利用资产池内存量金融资产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工程款等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三、 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 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分、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专用账户。因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到期日错配,托收资金进入保证金账户可能对公司资金流动性造成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等方式缓解上述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 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及分、子公司以入池资产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对外支付,若质押票据到期无法正常托收解付,可能导致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业务台账并持续跟踪管理,及时掌握票据到期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障入池资产安全和流动性。
四、 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具体操作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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