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9 21:28:41 股吧网页版
睿创微纳: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0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6-017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
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主要根据公司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综合
考虑到主营业务所处的行业特点和当下发展阶段,公司目前对于流动资金需
求较大。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230,498,525.30 元;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124,625,217.01 元。

公司 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 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总股本 465,736,088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总数 8,263,600 股后的股本 457,472,488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37,241,746.40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2.20 %。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5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35,262,777.3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14%。

2025 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36,157,929.36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22%。

综上,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208,662,453.07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8.56%。

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73,399,675.76 60,161,607.84 53,104,873.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