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梅亮)
作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独立、勤勉履职,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梅亮,男,198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光学
工程系博士,瑞典隆德大学物理系博士。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0 月,在挪威
纳斯克公司担任研究科学家。2015 年至今在大连理工大学任教,先后担任副教授、教授。2025年5月至今,任睿创微纳独立董事。梅亮博士为国家级青年人才,辽宁省“兴辽英才”青年拔尖人才,大连市高端人才;梅亮博士在光学相关领域发表论文 100 余篇,申请及授权专利20 余项,曾获中国光学工程学会技术发明二等奖。(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召集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了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在审议董事会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仔细查阅 了相关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本人认为,2025年 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梅亮 11 11 0 0 4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责,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3次,无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听取了内审部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事项汇报,与内审部人员就内部审计事项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个人看法和建议。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参与解答他们关于业绩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观考察公司,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进行深入交流,时刻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内控体系建设情况等。还参观了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珈港、烟台睿瓷的厂区,了解了研发和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前,会准备好会议材料、电脑、会议大屏等配套设施,为独立董事准备办公场所,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内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为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条件和足够的资源。
三、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关注和核查,并积极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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