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余洪斌)
作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独立、勤勉履职,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余洪斌,男,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光学工程专业,博士学历。2012年1月至2014年11月在新加坡微电子研究院担任项目首席研究员,2012年4月至2014年5月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客座助理教授,2014年11月至今任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教授。2022年10月至今,任睿创微纳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召集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
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基础上进行独立、客观、审慎的判断并作出表决、发表意见,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和所作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余洪斌 11 11 0 0 4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3次,无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听取了内审部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事项汇报,与内审部人员就内部审计事项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许多个人看法和建议;同时在年审期间,与内审部、财务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进行了必要讨论和交流,督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出席公司股东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
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参与解答他们关注的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业绩情况、公司治理、投资者回报等方面的问题。除此以外,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观考察了公司展厅、了解了芯片研发和整机生产、参观了齐新研究院,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进行深入交流,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募投项目进展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分红、内部审计等重要事项。还参观了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珈港、烟台睿瓷的厂区,了解了研发和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前,会准备好会议材料、电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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