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7 17:44:46 股吧网页版
睿创微纳: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5-078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9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 1,564.69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6,469.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989.9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5,479.0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3BJAA1B0001”《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1 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 110,000.00 75,409.06 -

1.1 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 80,000.00 61,909.06 艾睿光电

1.2 合肥英睿红外热成像终端产品 30,000.00 13,500.00 合肥英睿
项目

2 智能光电传感器研发中试平台 90,000.00 40,000.00 齐新半导体

3 补充流动资金 41,060.02 41,059.94 睿创微纳

合计 241,060.02 156,469.00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纳(广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广州”)作为实施主体,并开立相关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向睿创广州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电子(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技术(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智造”)、睿创广州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变更项目名称为“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公司将采用增资和借款的方式向该募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