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0 19:41:21 股吧网页版
容百科技:关于韩国全资子公司股权架构调整暨关联交易之补充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1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关于韩国全资子公司股权架构调整

暨关联交易之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补充背景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容百科技”)于 2026年 3 月 17 日披露《关于韩国全资子公司股权架构调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13),现就该公告中涉及出售载世能源株式会社(以下简称“JAESEEnergy Co.,Ltd”)分立后存续主体(以下简称“韩国 JS Old”)股权转让的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补充披露相关估值报告及标的交易价格。

二、交易标的估值、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以北京金开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中天”)出具的《估值报告》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韩国 JS Old 的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0.97 亿美元。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 JAESE Energy Co.,Ltd.拟派生分立后的韩
国 JS Old 累计投入 0.68 亿美元。

(二)标的资产的具体估值、定价情况

根据金开中天出具的《估值报告》(报告编号:金开中天[2026]资估字第 80002
号),对 JAESE Energy Co.,Ltd.拟派生分立后归属于 JAESE 原法人主体资产、负
债的估值结果具体为:

资产估值结果 411,182,594.39 千韩元,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中银行汇率为 1元人民币兑 205.75 韩元,按照该汇率转换后的估值结果 199,845.73 万元人民币;

负债估值结果 273,524,669.71 千韩元,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中银行汇率为 1元人民币兑 205.75 韩元,按照该汇率转换后的估值结果 132,940.30 万元人民币。
净资产评估值约为 66,905.43 万元人民币,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5年 12 月 31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中银行汇率为
1 美元对 7.0288 元人民币,按照该汇率转换后的估值结果为 0.95 亿美元。

标的资产名称 韩国 JS old 股东全部权益

协商定价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定价方法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其他: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将基于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
报告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将在净资产评估值基础上有
一定溢价,且不低于固定资产的初始投入成本。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0.97 亿美元

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 2025/12/31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市场法

(单选) □其他,具体为: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评估/估值价值: 0.95 亿美元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 北京金开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股转协议内容补充

(一)标的交易价格

公司拟向Amkobay New Energy Holding Pte. Ltd.转让韩国JS Old 31%的股

权,转让价格为 0.3007 亿美元;向 Amkobay New Energy Co.,Ltd.转让韩国 JS

Old 69%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0.6693 亿美元。

(二)过渡期净资产变化安排

双方约定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基准日”)的财务报表为基准。在交割

后,将经审计的交割日财务报表与基准日财务报表进行比较,基于净资产的
变化幅度相应调整最终支付对价。

四、审议程序

1. 2026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补充事项,全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