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
投资金额: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已履行的审议义务: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情况以及以前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投资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相应投资金额。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书办公室 ZA11-000000005W1O7 号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49 号)核准,公司向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GDR12,625,697
份,对应 A 股基础股票 25,251,394 股,每份 GDR 发行价格为 13.69 美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172,845,791.93 美元(折合人民币 1,188,470,380.73 元),坐扣承销
费 2,275,879.46 美元及银行手续费 10.00 美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70,569,902.47 美
元,已由承销商 CLSALimited 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LU92391020100662320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 号)。
根据 GDR 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将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所得款项净额的 50%将用于扩充锂离子电池后处理系统的产能;所得款项净额的 30%将用于研发、开发及扩展营销及销售网络;所得款项净额的 20%将用作经营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
2、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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