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8 15:20: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公司股价持续下跌,股东大会上多个议题投票持股比例低于1%的股东反对票高达50%以上,这都体现了中小投资者对公司丧失了信心,其中不乏持股时间长达两三年的长期投资者。公司对中小投资者信息披露也不是很透明,例如前段时间经济参考报报道的“光峰科技专利“报喜不报忧”,信息披露遭市场诟病”,公司也没有回应。请问是否存在上述问题,公司将如何加强信披,有什么举措来提振小散户的持股信心。
光峰科技: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1)关于您提到的《经济参考报》所报道的光峰科技专利情况,经公司内部核查以及经查询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查询网站)显示,6731专利的法律状态为“有效”。其次,专利权和专利权利要求是不同的法律概念。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一项专利权通常包含多项独立或从属权利要求,分别对应不同的技术方案和保护范围。“专利权利要求部分无效”仅指部分权利要求被宣告无效,专利权的有效性不因部分权利要求被宣告无效而改变。因此,公司专利情况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要求。 2)股价受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十分理解投资者对股价的关切和对公司经营的关心。公司积极聚焦经营质效的进一步提升,同时围绕半导体激光技术向上拓展激光核心器件的突破,通过打通上游+拓展下游应用的方式,带动公司的经营情况向上发展进而提升公司价值。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6-16 10:00:00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