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技术大学签署共建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科技”“公司”)与深圳技术
大学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的原则拟签署《光峰科技与深圳技术大学联合
实验室合作协议》,共同建立“光峰科技—深圳技术大学联合实验室”。双
方将围绕半导体激光前沿领域进行合作研发,以推动公司在上游器件领域的
创新及发展,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建立产学研长期合作关系。协议有效期 6
年,有效期内公司预计将向联合实验室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的经费。
上述与深圳技术大学签署《合作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深圳技术大学签署共建联合实验室合作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宁存政先生已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公司在上游器件领域的创新及发展,进一步提 升公司竞争力,公司拟与深圳技术大学签署《光峰科技与深圳技术大学联合实验 室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共同建立“光峰科技—深圳技术 大学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以此在半导体激光前沿领域发 挥双方各自优势,建立产学研长期合作关系。《合作协议》有效期 6 年,有效期 内公司预计将向联合实验室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的经费。
公司董事宁存政先生现任深圳技术大学讲席教授、集成电路与光电芯片学院 院长、博士生导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与深圳技术大学签署《合作协议》事项构成关 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需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不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
联方或不同关联方发生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深圳技术大学签署共建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宁存政先生已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技术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MB2C65060W
负责人:阮双琛
举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开办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
经费来源:财政补助(财政核拨)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兰田路 3002 号
深圳技术大学于 2018 年 11 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是深圳市政府创办的第
三所本科高校,也是广东省和深圳市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借鉴德国、瑞士等国家先进办学模式和成功经验,坚持“应用为本、创新驱动、开放融合、智能引领”的办学理念,着力打造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学校先后入选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省新一轮“冲补强”特色高校提升计划、深圳市“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
深圳技术大学构建服务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产业+学科”深度融合。建有化合物半导体器件及芯片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广东省高功率超快激光及 X 射
线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感传算用一体化物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超金刚石与功能晶体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等省市级科研平台 18 个,校企共建联合实验室 49 个。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一批国家、省市级项目,纵向经费近 10亿元;承担华为、比亚迪等 258 家企事业单位横向科研项目 672 项,为企业解决一系列技术难题。在激光与增材制造、新能源技术及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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