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8:41:26 股吧网页版
光峰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公司代码:688007 公司简称:光峰科技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行稳致远

尊敬的光峰科技全体股东:

很期待每年这时候和大家交流。今年,光峰科技迎来在半导体激光领域深耕的第20 个年头。以往致信,常与大家分享收获的喜悦;但今天,我想先坦诚地说说我们的不足,2025 年我们做得不够好的地方。

作为一家以原创技术立身的企业,光峰始终怀抱“用激光为人类创造更美好生活”的初心。但在过去一年,我们必须承认,外部环境的变化速度和强度,超出了我们的预期,也让我们看清了自己在经营上的短板和管理上的不足。

在汽车行业,我们拿下了多个国际知名车企的定点,这本是技术实力的证明。但在后续竞争中,战略定力不够,没有坚持用核心竞争力产品为客户创造价值,而是跟进了价格战,削弱了自身独有的竞争优势。

业务扩张了,但精细化运营的步子没跟上。随着业务板块的增多,管理半径随之拉长,导致内部出现资源错配和效率损失。绩效与激励机制不够科学,在组织活力的释放和管理效能的提升上仍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当然,在反思自身的同时,也有不少让人欣慰的进展。基于底层技术持续深耕和核心器件的持续突破,我们的 ALPD®技术在去年可谓上了一个新台阶。相关的制造工艺上,我们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复盘是为了更清醒地走向未来。2026 年,是光峰科技迈向新十年的关键之年,也是技术深化、场景落地、全球化提速的攻坚之年。AI 浪潮的到来给“光”的赛道带来许多新机会,这是光峰擅长的,也让我们对后续充满了信心。

同时,我们也深知前路绝非坦途,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技术路线持续博弈,新业务开拓需要大量投入——这些硬仗,我们都必须直面。2026 年,光峰科技将:

第一,战略上坚定聚焦,深耕核心竞争力。不追求摊大饼式的扩张,而是集中优势资源,在激光显示、AI 眼镜光机、车载光学领域实现突破,推动 AR 光机和车载光学技术升级,以原创核心技术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真正把核心竞争力做深、做强。
第二,经营上做细活,向精细化运营要效益,同时强化组织能力。沉下心,稳扎稳打,通过扎实的管理持续提升运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强化组织建设,优化绩效和奖励机制,打造一支高效、务实、有战斗力的团队。

第三,积极拥抱 AI 浪潮,快速迭代的 AI 技术正在重构各行各业的竞争逻辑,也
为我们提供了宝贵机遇。我们将主动布局,积极捕捉 AI 驱动下市场的新机遇。同时,我们将让 AI 融入研发、制造、供应链、营销等环节,让 AI 成为提升效率的重要工具。
二十年风雨兼程,这让我们学会了对经营的敬畏,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迈入新十年,我们有信心,更有决心,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持续创新,用扎实的经营业绩回报每一位股东的陪伴与信任。

最后,感谢各位股东和关注光峰的朋友们!

让时间,成为我们的朋友!

李 屹

二〇二六年四月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李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英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英霞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73,558,579.2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0,592,884.95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09,770,655.29元。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为19,9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