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翘梧)
本人作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任职基本情况
蔡翘梧,男,196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上海交通大学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医疗器械专业)。蔡翘梧先生从事医疗器械产品研发、生产、质控、标准、行业管理工作三十余年,曾任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委员会 X 线设备分技委委员、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政协委员、国家工信部高端医疗器械集群负责人、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广东省药监局医疗器械专家委员会委员、第四届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齿科设备与器械分技术委员会(TC99C1)委员、广东省医疗器械标准委员会委员、深圳圣诺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瑞光同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博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相关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应出席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表决情况
议次数 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7 7 0 0 否 全部赞成
股东会 2 2 0 0 否 -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出席情况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专门委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员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审计委员会 6 6 0 0 否
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未召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否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公
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汇报,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和定期报告;审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及总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认真履行职责,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履行审 核程序。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出席情况
会议 应出席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表决情况
议次数 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独立董事 2 2 0 0 否 全部赞成
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利润分配
方案等 4 项议案,就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作为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情况
(一)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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