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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3 16:21:40 股吧网页版
福光股份: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4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占比较大,以外币结算方式较多,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各国货币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境外衍生品交易,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汇、外汇掉期、外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等业务。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公司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 审议程序

公司已编制《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于 2025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三、 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汇率价格可能偏离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4、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的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5、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业务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6、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正常执行但仍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条款和档案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董事会批准的交易额度开展业务,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在签订远期外汇交易有关合约时,将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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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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