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股份”或“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华兴所在 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基本信息
华兴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
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
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所拥有合伙人 73 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
华兴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0,375.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762.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121.82 万元。2025 年度为 96 家上市公司提供
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4,723.0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26.55 万元,购买累
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华兴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项目合伙人:叶如意,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福光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漳州发展、招标股份、华映科技等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慧萍,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福光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金控集团、华佳彩、华冠等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独立复核人:陈敏,注册会计师,2006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 年成为事务所合伙人,200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海峡环保、招标股份、科前生物、兴森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叶如意于 2025 年 3 月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除此外,
项目合伙人叶如意、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慧萍、项目独立复核人陈敏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叶如意、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慧萍、项目独立复核人陈敏,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审计工作方案与实施情况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所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关联交易、各项投资、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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