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作为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照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飞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福建商学院(原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师,闽江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闽江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审慎行使表决权,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均表示同意,不存在
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会会议、11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 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董事 是 否 独 以 通
姓名 立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讯 方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出 席 式 参 出 席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 次 次数 议
数
吴飞美 是 11 11 1 0 0 否 5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 共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按照公司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会议,认真研 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听取并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审计计划及 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就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确保审计报告 如实反映公司财务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向现场参会股东汇报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报告,并与参会股东进行交流沟通。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 考察。此外还通过现场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公司其他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管 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并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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