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8 21:11:21 股吧网页版
突发!688011,59岁董事长被留置!他在哈工大从事科研20多年,曾向母校捐赠2.4亿元股票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688011_0

  9月28日,新光光电(688011.SH)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嵩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康为民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康为民被实施留置措施。公司已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由副董事长王玉伟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由副总经理曲波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董事会运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CFF20LXzkOwFmnX1Cnnmck4ibkyeVt4MUbJ18SeqHkCdOj5I00apcd6hiarF9hM7MEaoOFXP8cY7uzELvk0ibCFKA.png

  公开资料显示,嵩县位于洛阳市西南部,而新光光电的注册地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据《科创板日报》,针对上述情况,今日(9月28日)记者致电新光光电证券部尝试了解更多细节,该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目前尚未获得更多确切消息。”其表示,公司内控完善、已召开临时董事会落实工作安排,主营业务与产品方向未变。

  据公开资料,新光光电是一家将像方扫描成像制导技术、多光学波段合成技术等光电技术应用于光学制导类武器批产和研制的企业。为武器系统研制提供光学制导、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光电专用测试和激光对抗等方向的高精尖组件、装置、系统和解决方案。

  据公司官网介绍,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注册资本1亿元,现有员工400余人,拥有一支160余位高端技术人才组成的核心团队,是东北地区科创板上市公司。公司管理总部位于哈尔滨,在北京、深圳、惠州、武汉、西安、洛阳、南京设置了分子公司和研发机构,初步形成覆盖全国重点区域的科研、业务架构,涵盖军工产品及民品的科研、生产服务能力的产业布局体系。

  公开资料显示,康为民,1966年出生,现年59岁,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至1994年5月,其任哈尔滨激光研究所工程师;1994年6月至2001年8月,其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自动化仪表与控制研究所副研究员;2001年9月至2018年1月,其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光学目标仿真与测试技术研究所所长;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其任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有限”)董事长;2018年12月至今,任新光光电董事长、总经理。

  在成为上市公司董事长之前,康为民在哈工大光学目标仿真与测试技术研究所担任所长。其间,他主持完成了多个应用研究项目,填补了国内相关技术空白,打破了国外相关技术封锁。在2018年被评为“龙江科技英才”,同年入选“国家创新创业人才”。

  根据该公司2024年年报,康为民是新光光电的实际控制人、核心技术人员,2024年从公司获取税前薪资为13.47万元。截至2025年上半年,康为民持有公司4465.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持股比例为44.65%;按照9月26日新光光电收盘股价42.7元/股计算,其持股市值约为18.30亿元。

CFF20LXzkOwFmnX1Cnnmck4ibkyeVt4MUATaYCsbDsm9s4UOKvGmWI5ucWXiagZxBy79Ve83WSfibwYXgIbP0icv4w.png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6月1日,新光光电发布公告称,为回馈母校、推动母校人才培养,公司董事长康为民将向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新光光电582万股股票,占新光光电总股本的5.82%。以当时股价计算,这些股票市值高达2.4亿元。

  据报道,康为民本科和硕士都在哈工大就读,随后又在哈工大工作20多年,直到创办上市公司。康为民父子两代都是哈工大人。其父亲1950年入学,6年本科,3年研究生,毕业后一直在哈工大任教。

  2025年上半年,新光光电实现营收2128.08万元,同比降58.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078.73万元。对业绩变化,该公司提到,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系统收入同比上年下降 65.89%,主要系公司承接的系统级项目尚处于生产及装调阶段,已交付客户的产品涉及到大系统的联调、测试,项目验收周期长,未达到验收条件。

  二级市场表现方面,截至9月26日收盘,新光光电报收42.70元/股,股价下跌1.32%,总市值为42.70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公开消息、每经网、《科创板日报》等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