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0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出
席会议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康为民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3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康为民、康立新、曲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康为民、康立新、曲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或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将因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以及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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