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
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杭州众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4.69%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与交易额 资产净额与交易额 营业收入
孰高 孰高
收购杭州众硅 10.21%股权 23,534.88 23,534.88 -
本次交易 157,604.91 157,604.91 24,411.88
累计金额 181,139.79 181,139.79 24,411.88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上市公司交易前一年(2025 2,984,601.90 2,272,884.05 1,238,463.83
年)财务数据
占比 6.07% 7.97% 1.97%
注:累计计算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曾发生购买同一资产的情况。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本次交易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指标均未超过50%,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 12 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
易完成后,无单一交易对方或同一控制下交易对方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因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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