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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21:04:04 股吧网页版
中微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中微公司 指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 指 本法律意见书的签字律师

本激励计划 指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草案)》 指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限制性股票、标的股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
票 应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股票

按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核心
激励对象 指 技术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
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归属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公司将股
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条件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
激励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归属日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
完成登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
交易日

禁售期、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
后被禁止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披露指南》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

《考核办法》 指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公司本激励……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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