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6-035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中微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杭州众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4.6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上市公司对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
牌前六个月至交易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即 2025 年 6 月 19 日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交易对方及有关知情人员;
3、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4、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5、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6、前述 1 至 5 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等相关方提供的自查报告及相关声明与承诺,自查期间内,前述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的对象在自查期间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法人买卖中微公司股票的情况
1、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披露了《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创投”)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总股本的 1%,即 6,261,453 股。
2026 年 1 月 23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6 年 1 月 6 日至 2026 年 1 月 21 日,上海创
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261,453 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交易时间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上海创投 2026/1/6-2026/1/21 - 6,261,453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上海创投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减持计划实施、相关减持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任何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中微公司股票的情形,不构成内幕交易,且不存在泄漏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中微公司
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2、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1)第一次减持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巽鑫投资”)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总股本的 2%,即 12,522,906 股。
2025 年 11 月 15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5 年 9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巽鑫
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522,906股, 减持股份数量已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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