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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6:59:12 股吧网页版
绿的谐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交易事项:达到《上市规则》应披露标准的各项交易,以及公司董事会书面认定属于重大信息的其他交易;

(三)关联交易事项:达到《上市规则》应披露标准的各项关联交易,以及
公司董事会书面认定属于重大信息的其他关联交易;

(四)诉讼和仲裁事项:达到《上市规则》应披露标准的各项诉讼和仲裁,以及公司董事会书面认定属于重大信息的其他诉讼和仲裁;

(五)其它重大事件: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盈利预测及其修正;

3、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事项;

5、可转换公司债券所涉及的重大事项;

6、回购股份及股权激励;

7、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事项;

8、公司及公司股东发生承诺事项。

(六)重大风险事项:

1、国家政策、市场环境、贸易条件等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售价或市场容量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者供销渠道、重要供应商或客户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4、核心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术许可丧失、到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5、主要产品、业务或者所依赖的基础技术研发失败或者被禁止使用;

6、主要产品或核心技术丧失竞争优势;

7、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8、可能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9、发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

10、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

11、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12、公司决定解散或者被有权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13、预计出现股东权益为负值;

14、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16、主要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

17、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18、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

19、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规对外担保;

2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上市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21、实际控制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22、本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情况。

(七)公司董事会秘书不时书面通知的其他类别的重大信息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或拟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应在就该事项达成意向后及时将该信息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并持续报告变更的进程。如出现法院裁定禁止公司控股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形时,公司控股股东
应在收到法院裁定后及时将该信息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出现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或设定信托的情形时,该股东应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程序和形式

第七条 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在知悉本制度第二章所述重大信息的第一时间立即以面谈、电话或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并于 24 小时内将与重大信息有关的书面文件以电子版或纸质版形式直接递交或传真给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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