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4 号)核准,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440,288 股,发行价格为 170.2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77,876,643.5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057,353.64 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5,819,289.88 元。上述资金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到位,已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5]38944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签约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主体
Wi-Fi 7 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乐 鑫 业化项目 上海大柏树支行 216380100107588899
信 息 Wi-Fi 7 智能终端芯片研发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科 技 产业化项目 上海分行张江支行 121933649410018
( 上 基于 RISC-V 自研 IP 的 AI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海 ) 端侧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有限公司金桥支行 98840078801588688018
股 份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 限 上海分行 8110201012101965159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 上海分行张江支行 121933649410019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签约银行、中信证券就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并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根据“Wi-Fi 7 智能终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为例,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21933649410018。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Wi-Fi 7 智能终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合上交所科创板监管规
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