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公司 8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通过电话及邮件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TEO SWEE ANN 张瑞安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TEO SWEE ANN 张瑞安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
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已经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在技术研发、产品、市场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发展。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乐鑫科技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已经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部分进行审查,并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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