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6 19:58:22 股吧网页版
乐鑫科技:乐鑫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440,28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440,28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4 月 24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乐鑫信
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4 号),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0,440,288 股,并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7 名,对应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10,440,2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5%。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起上
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乐鑫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乐鑫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0,440,288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 持有限售 持有限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
号 名称 股数量 售股占 通数量(股)售股数

(股) 公司总 量(股)
股本比



1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70,849 0.94% 1,570,849 0

2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 1,202,067 0.72% 1,202,067 0
郡有孚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 980,680 0.59% 980,680 0
郡有孚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30,935 0.50% 830,935 0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11,556 0.49% 811,556 0

6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 692,935 0.41% 692,935 0
郡有孚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 634,212 0.38% 634,212 0
郡有孚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87,233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