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5 18:55:01 股吧网页版
安集科技: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6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55 号),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830,5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数量8,305,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5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 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3,891,095.27元(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816,608,904.73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4月14日《安集微 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344号)。
二、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安集电子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安集电子材料”)在中国银行上海川沙支行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安集电子材料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账号

中国银行上海川沙支行 上海安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458542800185

中国银行上海川沙支行 上海安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458549952245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注销以上专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

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上海安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甲方一与甲方二以下合称“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一账号为458542800185,截至2026年5月13日,专户一余额为0万元,专户一仅用于甲方上海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项目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专户二账号为458549952245,截至2026年5月13日,专户二余额为0万元,专户二仅用于甲方上海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自动化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根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