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浩)
本人张浩,作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浩,男,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工业大学
内燃机专业本科学历。1982 年 2 月至 1985 年 11 月任北京油泵油嘴厂设计科工
程师;1985 年 12 月至 1987 年 6 月任德国 BOSCH 公司见习工程师;1987 年 7
月至 1993 年 8 月历任北京油泵油嘴厂设计科科长、产品开发部部长、副总工程
师;1993 年 9 月至 1995 年 11 月任德国 BOSCH 公司中国总部中国合资项目部
技术主管;1995 年 12 月至 2020 年 5 月在戴姆勒奔驰中国总部工作,历任卡车
项目部国产化采购主管、卡车战略部中国项目主管、奔驰中国卡车部国产化采购高级经理、出口采购质量部质量总监、出口采购部总监、出口采购部顾问。2022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及 1 次年度股东会会议。本人按
时出席了全部会议,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认真研读会议材料,做足准备工作;会议期间,本人就各项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展开充分讨论,并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各项议案契合公司发展战略并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或股东会议案提出异议。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 应参加 出席 以现场方式 以通讯方 缺席 应参加 出席
姓名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张 浩 5 5 1 4 0 1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及独 报告期内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投票情况
立董事专门会议 召开会议次数 (是否反对弃权)
战略委员会 2 2 否
审计委员会 4 4 否
提名委员会 0 0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回避
注:“--”代表该独立董事非委员会成员。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并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推动各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形。在上述会议中,本人认真履行委员职责,会前充分准备,会中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实践经验,就相关议案提出意见建议。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