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4 23:57:06 股吧网页版
瀚川智能: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0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基本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必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必成先生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王必成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必成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将导致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或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王必成先生在独立董事改选期间将继续履行职责,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独立董事改选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必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必成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
治理和良好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增补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核,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马全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马全利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周健(独立董事)、马全利(独立董事)、张斌 周健(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马全利(独立董事)、周健(独立董事)、杭春华 马全利(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 李言(独立董事)、杭春华、马全利(独立董事) 李言(独立董事)

三、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马全利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马全利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5 日

附件:

简历

马全利,男,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陕西机械
学院(现西安理工大学)本科学历。1985 年 7 月至 1995 年 1 月历任山东掖县材
料试验机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5 年 2 月至 1998 年 1 月任深圳易捷思科技
实业有限公司工程部工程师、工程部经理,1998 年 2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济南天
恒电脑公司经理,2000 年 10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深圳市兴捷讯电气实业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2007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宝利根精密仪器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全利先生未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