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恒信息”)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自 2025 年 7 月 16 日起担任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 202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 4 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人数的三
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和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郭保民,男,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非银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副行长,山西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宝武集团华宝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交通大学高金院特殊资产研究中心研究员等职。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本人
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董事 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加会议
郭保民 5 5 5 0 0 否 1
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 专业作用。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 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 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 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范围发 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对 2025 年任职期间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工作原则,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1 次。本人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 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四)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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