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8 19:03:01 股吧网页版
杰普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已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选黄治家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黄治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刘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 CHENG XUEPING(成学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检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沈航达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明先生、黄淮先生、吴检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杨浪先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刘猛先生为研发总监,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