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付松年,作为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审核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
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付松年,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信与信息系统博士。曾任职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网络技术研究中心,光纤通信博士后研究
员;2011 年 1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华中科技大学光电学院教授;2020 年 6 月至今
任广东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授。
付松年先生为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光通信与信息网络技术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IEEE 高级会员,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在光电子技术与应用领域具有丰富学术成果,以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发表论文
150 余篇,获得授权中国发明专利 50 余项。2024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股东会会议 2 次。具体出席情况
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董事
应参加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姓名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付松年 10 10 4 0 0 否 2
此外,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6 次会议,其中 1 次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会议,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我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管理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任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报告期内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我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作用。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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