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20:15:21 股吧网页版
杰普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
料已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
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治家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尽职尽责推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各位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均能按照规定出席会议并表决,凭借 专业知识及职业经验,为公司科学决策、合理规划提出了专业化建议。因此,同 意通过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
作,在公司持续运营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因此,同意通过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因此,同意通过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因此,同意通过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回避: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经自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等要求,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因此,同意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独立董事刘雪生、张嶂、付松年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