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所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致同所成立于 1981 年,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完成改制,成为一家特殊普通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致同所执业证书由北京市财政局颁发,序号为NO.0014469;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及金融审计业务等资格。
致同所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
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三)业务规模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36 家。
(四)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二、执业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次、行政监管措
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三、质量管理水平
致同所构建了一个领导层、质量控制层、业务执行层三位一体的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以确保质量控制制度程序设计、培训、执行到位,实现质量管理目标。致同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的主要质量管控措施如下:
(一)项目咨询
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及审计、独立性管理等事项及时与专业技术部沟通咨询,按时解决了审计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分歧事项解决
致同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与项目质量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相关分歧、沟通及解决均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未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控制
致同所对公司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质量复核和质量检查。致同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和独立项目质量复核,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内部治理、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
与保持、业务执行、人力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致同所还设立有风险管理委员,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致同所在2025 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四、审计工作方案
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致同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能够根据计划安排,全面、积极的实施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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