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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9 19:54:20 股吧网页版
洁特生物: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4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 44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40,0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508,492.6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32,491,507.3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 7 月 4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7-67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
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 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并授权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 部负责实施。

根据前述董事会审议情况,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 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近日增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广州洁特生 招商银行股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物过滤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 120907138410008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
有限公司 开发区支行 储和使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丙方投行业务和人员将整合进入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各方 同意在未来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业务迁移公告后,协议由国联民生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继并按照协议约定继续提供服务。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
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209071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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