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洪炜,男,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学专业。2014 年7 月至今历任中山大学化学学院讲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9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在任期间作为独立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 会情况
事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洪炜 10 10 10 0 0 否 3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作用,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会议召开前,我详细审阅议案资料,向公司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本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推荐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并表示同意。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与《关于收购广东洁科膜分离技术有限公司 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经过审慎研究,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通过公司投资者交流平台、股东会等渠道,密切关注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关切。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与决策过程中,主动站在中小股东视角审慎判断,充分关注其合法权益与合理诉求,认真履行独立监督与发声职
责,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