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20:54:41 股吧网页版
山石网科: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左晓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自 2025 年 2 月 11 日起,本人担任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石网科”)独立董事,作为公司在 2025 年履职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现就 2025 年履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左晓栋先生本科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电子工程与信息科学系,获电子信息工程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信息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先后获信息与通信工程(信息安全方向)硕士和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教授,科技人文高等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先生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第八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网络空间安全”学科评议组成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参加工作以来,曾先后任职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技情报研究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2025年 2 月 11 日至今,任山石网科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本人 2025 年 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任职期间(以下简称“2025
年实际履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除我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之外,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其他职务,也未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没有为公司和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情形。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作为山石网科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姓名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左晓栋 — 召集人 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实际履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实际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另外,公
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本次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参加董事会次数 参加方式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数

左晓栋 10 现场或通讯 0 0

2025 年实际履职期间,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发表意见。2025 年实际履职期间,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供的材料充分,本人不存在认为资料不充分而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董事会议案的情况。对于本人在 2025 年实际履职期间参与的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审 参加董事会提 参加董事会 参加独立董事
姓名 计委员会次数 名与薪酬委员 战略委员会 专门会议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左晓栋 — 3 1 2

2025 年实际履职期间,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担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