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8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6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基本情况
因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江油天启颐阳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颐阳”)分别与四川精睿特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睿特商贸”)、江油市东讯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讯商贸”)、四川鸣鹤玖皋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鹤玖皋商贸”)、江油市建昶惊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昶惊天商贸”)买卖合同纠纷,近日公司子公司天启颐阳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分别被司法划扣 329,579.11 元、
118,877.74 元、44,747.49 元、38,963.29 元,合计划扣金额 532,167.63 元。具体
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划扣金额 账户余额 账户 执行
(元) (元) 性质 法院
江油天启 329,579.11
颐阳新材 中信银 8111*************3 募集 江油市
行成都 118,877.74 15,318,620.32 资金 人民法
料技术有 分行 8 44,747.49 专户 院
限公司
38,963.29
二、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原因
公司子公司天启颐阳分别与精睿特商贸、东讯商贸、鸣鹤玖皋商贸、建昶惊天商贸签订了买卖合同。因公司子公司天启颐阳未按期支付款项,精睿特商贸、东讯商贸、鸣鹤玖皋商贸、建昶惊天商贸分别向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公司子公司天启颐阳分别与精睿特商贸、东讯商贸、鸣鹤玖皋商贸、
建昶惊天商贸达成调解协议。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25)
川 0781 民初 7998 号、(2025)川 0781 民初 7347 号、(2025)川 0781 民初 7994
号、(2025)川 0781 民初 6342 号)。
因公司子公司天启颐阳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调解书支付义务,精睿特商贸、东讯商贸、鸣鹤玖皋商贸、建昶惊天商贸分别向江油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江油市人民法院于近日分别强制划扣公司子公司天启颐阳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329,579.11 元、118,877.74 元、44,747.49 元、38,963.29 元,合计划扣金额 532,167.63
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募集资金被划扣对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募集资金账户被划扣事项,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987.31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金额 445.32 万元,占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 6.37%。
3、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如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提升经营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后续如收到法院启动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