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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2 09:46:04 股吧网页版
天宜新材:关于遴选确定预重整产业投资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2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遴选确定预重整产业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预重整产业投资人虽已完成遴选,但尚未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新材”或“公司”)与中选的预重整产业投资人能否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以及能否就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尽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但不代表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2.5.14 项的规定,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连续两年经营业绩大额亏损,各板块业务经营持续承压。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3)。报告期内,公司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8,305.58 万元,同比下降 10.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0,628.23 万元,同比下降47.5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2,829.66 万元,同比下降 27.20%。《2025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中涉及的 2025 年度财务数据
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目前,公司偿债能力有限,资金短缺已成为当前阶段的主要矛盾。公司及子公司因欠款问题面临多家金融机构及供应商提起的法律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已被法院查封冻结。同时,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被法院查封冻结,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法院强制划扣,已直接影响对应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拨付,存在导致募投项目投入进度不及预期、进而对项目建设及生产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冻结流动资金规模较大,多数银行账户受限,对公司日常经营收支已产生较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目前,公司仍有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审结,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将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会进一步加剧资金压力。若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还相关债务,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可能面临法院强制执行甚至被拍卖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进一步上升。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预重整进展情况

2025 年 11 月 7 日,北京一中院出具《决定书》[(2025)京 01 破申 1445
号]。公司债权人天津晟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预重整),公司同意前述申请事项,并自愿承担预重整期间的相关义务。为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提高重整成功率,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
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预重
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7)。

2025 年 11 月 26 日,北京一中院出具《决定书》[(2025)京 01 破申 1445
号之一],指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负责
人为张坚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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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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