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9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新材”或“公司”)
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
司法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情况
是否为 占其 占公 冻结
股东名 控股股 冻结股 所持 司总 股份 冻结起始 冻结到期 冻结申请 冻结原
称 东及其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是否 日 日 人 因
一致行 (股) 比例 比例 为限
动人 售股
吴佩芳 是 180,000 0.14% 0.03% 否 2026-01-23 2029-01-22 浙商银行 金融借
股份有限 款合同
杨铠璘 是 69,000 100 % 0.01% 否 2026-01-23 2029-01-22 公司北京 纠纷
分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佩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5,219,2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27%;一致行动人杨铠璘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9,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佩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数量为 180,000 股,占
其所持有股份的 0.14%,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一致行动人杨铠璘女士累计被
冻结数量为 69,000 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 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数量为 249,000 股,占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 0.17%,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二、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经向实际控制人征询,本次冻结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佩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铠璘女士为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后因浙商银行宣布公司贷款提前到期,受此影响,公司未能及时清偿全部债务本息,浙商银行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并冻结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佩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铠璘女士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共249,000 股。
三、本次股份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和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较低,该事项不会对本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佩芳女士及杨铠璘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该事项亦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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