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本人宋红松,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生于 1969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博士生导师。1991 年 7 月至今,历任中国煤田地质总局助理工程师、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博士研究生等。目前担任烟台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同时兼任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青岛仲裁委员会和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德邦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会。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
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
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 2025 年
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报告期内,我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
会情况
独立董事 实际出席情况
姓名 应参加 出席股东
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签字参加会议
宋红松 9 9 - - 否 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牵头组织 2 次委
员会会议,审议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职业背景核查等事项;积极参加审计委员
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 9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 3 次,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履职原则,以勤勉尽责的工作
态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独立判断作用。董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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